陕西全力推进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
陕西全力推进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
12月24日,记者从省财政厅获悉:近年来,省财政厅积极开展调研、优化政策供给、加大财政投入,持续推进陕西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,深入落实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,推动全省老龄工作取得积极进展和成效。
陕西省不断提高养老保险待遇水平。在居民养老方面,2021年,陕西省建立了“十四五”期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省级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动态调整机制。在职工养老方面,2024年,按照国家统一部署,陕西省按3%的比例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养老金水平。2021年以来,省财政共下达养老保险补助资金1527.97亿元,其中,中央资金1337.69亿元、省级资金190.28亿元,确保了全省305万名退休人员和593万名60周岁以上的参保城乡居民养老待遇落实到位。
2021年以来,陕西省累计下达老年人生活保健补贴资金118亿元,惠及全省330万名老年人。同时,为进一步解决经济困难家庭重度失能老年人护理难问题,陕西省从2024年1月起,建立并实施养老服务补贴制度,为全省低保家庭中重度和完全失能老年人提供每人每月200元补贴。2024年,省财政下达省级补助资金3936万元,补助市、县统筹用于保障养老服务补贴的落实。
“十四五”期间,陕西省对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,计划3年完成5万户家庭适老化改造任务。2023年以来,省财政累计下达补助资金4900万元,支持完成3.4万户家庭适老化改造。同时,省财政厅会同有关部门继续执行民办机构床位建设补贴政策,新建民办养老机构每张床位一次性补贴3000元、改扩建每张床位一次性补贴2000元,资金由省和市、县共同承担。此外,陕西省还积极落实老年人敬老优待服务等政策,不断提升老年人生活质量。
与此同时,省财政厅坚持边调研边完善政策,及时把调研成果通过政策文件、工作部署等形式,转化为推动养老事业发展的具体举措,会同有关部门出台多项政策措施,不断增强老年人幸福感、获得感。
省财政厅相关负责人表示,下一步,省财政厅将继续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作,进一步优化政策供给、加强资金保障,探索完善陕西省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,切实增进老年人的健康福祉,助力推动陕西省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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